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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债务
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
来源:天水知名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viptszm.com/ 时间:2016/3/24 15:38:24
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、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。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,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。注意,在我国法定公司分类中不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(但是存在实质的对应类型企业:普通合伙、有限合伙)。
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:
第一,公司设立是一种多方法律行为(又叫合同行为,一人公司除外),而公司成立是一种事实状态(无意思表示因素)和法律后果。
第二,设立是过程,成立是结果。
第三,设立阶段公司不享有法人资格,不能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(但可以公司筹建处的名义进行筹备活动,不能从事交易活动),公司成立后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法律行为。 法律 敎育 网
第四,公司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暂时由设立人或发起人承担,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继受,因此如公司最终没有成立,则应由设立人或发起人承担。公司成立后的法律行为由公司承担。